家庭用殺蟲劑的安全使用
陳錦生
東海大學生物系

 一、家用殺蟲劑與農藥

「家庭用殺蟲劑」,屬於環境衛生用殺蟲劑的一類,以其包裝精美,氣味芬芳,使用方便為其特色。事實上,所謂「家庭用殺蟲劑」,主要的成分仍然是殺蟲劑,亦 即是農民所用的農藥。由於廠商利用傳播媒體的大量廣告,使得一般用戶只見其美而未見其毒,對於殺蟲劑的使用,反倒喪失了警戒心。

    「殺蟲劑就是農藥」的觀念,似乎仍未普遍,不但如此,國人一般對「藥」的觀念,仍然有「凡是藥都是好的」的錯覺;「有病治病,無病強身」的錯誤觀念,亦影響了對農藥的戒心。因此,我們必須要強調的是:「農藥」,如果使用不當,很容易就變成「農毒」;而 「殺蟲劑」,不但能殺死昆蟲。也能殺死包括人類在內的生物,事實上,應該稱為「殺生劑」。明乎此,則所謂「家庭用殺蟲劑」、「農藥」、「毒藥」、「殺生 劑」等名詞均是同義字。殺蟲劑在家庭中使用,和農民在田間使用農藥,事實上都是一樣。因此,如何在家庭中正確小心地使用殺蟲劑,乃是吾人極欲注意的常識。

二、安全性與毒性

    家庭用殺蟲劑,大多強調另一特色,即毒性低,安全性高。事實上,家庭用殺蟲劑,大多數確實是低毒性藥劑。一般家庭用殺蟲劑,如以對小白鼠急性口服的半數致死量LD50(即使供試動物死亡一半的劑量)而言;安丹(propoxur)95-140 mg/kg;亞烈寧(allethrin)920mg/kg;百滅寧(permethrin)則大於4000 mg/kg;百亞烈寧(bioallethrin)860 mg/kg; phthalthrin (Neopynamin)l000 mg/kg。較諸其它的農藥而言,此等藥劑之LD50均高,亦即對小白鼠之毒性較低。

    然而,「低毒性」一詞亦常使人誤以為此等藥劑對人無害。事實上,低毒性並非無毒,而「毒性」之高低,不在藥劑的本身,而是在於使用的量與方法。若無限制大 量使用所謂的「低毒性藥劑」,較諸小心翼翼的使用劇毒性藥劑,其危險性更高。因此,「安全性」一詞所表示的,除了低毒性的藥劑外,正確的使用藥劑,如:選用何種藥劑? 用在何處? 如何使用? 用多少量? 何人使用? 何時使用? 等因素皆有關係。尤其在家庭內使用,更是不可疏忽。

三、家庭用殺蟲劑的特性

    家庭用殺蟲劑,由於係用於家庭內,因此,一般的條件要求較農藥為嚴格。就筆者而言,大約有下列條件:

1.低毒性藥劑(如除蟲菊或合成除蟲菊類) 或殘效性短。

2.使用及操作簡單,不需另行調劑 (如壓力噴霧罐)

3.主成分濃度以能驅除害蟲之最低濃度為原則。

4.製品型式以小型輕量為宜。

5.速效性且殘效期短。

6.可避免誤飲誤食。

7.使用範圍廣,對一般常見家庭害蟲均有防除效果。

四、家庭用殺蟲劑的種類

一般市面上可購得之家庭用殺蟲劑大致可分為下列幾種:

1.        噴霧劑:主要分為兩大類,即空間噴霧劑 (殺蟲劑原液三份及液化瓦斯七份),主要使用對象為飛行昆蟲類 (蚊、蠅) ;另一類殘效噴霧劑 (殺蟲劑原液四份及液化瓦斯六份),主要對象為爬行類 (蟑螂、螞蟻)。前者通常為速效性藥劑,後者則以殘效性藥劑為主。另外,亦可以其內容區分為水性及油性二類。主要之特點為包裝精美,使用簡便,如市售各種廠牌之噴霧劑(圖一)均是。

2.        乳劑或液劑:一般為濃縮乳劑經適當稀釋後,作成手壓式的噴射劑,顆粒較大,一般為殘效噴灑,處理蟑螂、跳蚤用。

3.        蚊香:主要由殺蟲劑(除蟲菊)、基劑(燃燒劑、粘著劑)及添加劑 (遲燃劑、防黴劑、染劑) 製成,為常見之家庭用殺蟲劑(圖二)。

4.        電蚊香:以藥劑片(合成除蟲菊類)裝於蚊香器上,用電加熱至攝氏一百二十度至一百四十度使用,主要之優點為無煙,無臭。另一類液體電蚊香則利用毛細管原理及電熱器,使藥液蒸發,達滅蚊效果(圖三)。其優點為長效,使用方便。

5.        燻煙劑: 有點火燻煙劑及加水燻煙劑二種,使用時需密閉關窗。一般家庭使用較少,但市面上仍可購得。

6.        蒸散劑: 常見的有DDVP樹脂蒸散劑,以DDVP溶於樹脂,懸掛使用,目前DDVP已禁用,故不多見。

7.        餌劑: 以藥劑添加於食物誘餌中,一般用來防治蟑螂、蒼蠅及螞蟻等害蟲,多為殘效性強之藥劑。目前亦有餌膠劑,使用時以餌膠槍或針筒注入縫隙,可有效防治蟑螂。

8.        忌避劑: 如防蟲膏及衣料防蟲劑等,主要為預防作用。

 五、殺蟲劑為害人體之方式

    一般殺蟲劑為害人體,可經由下列途徑:

1.        經口 (ingestion) : 污染手、臉,或吸煙時吸入污染食物或誤飲誤食。通常食入殺蟲劑三十分鐘後才會發生作用,故若誤食後仍有機會使其嘔吐、排出。誤食的情形大多發生在食餌之外觀類似食品而引起。而吸煙時,香煙中的尼古丁亦可增強殺蟲劑的毒性。

2.        經呼吸 (inhalation) : 燻煙劑、粉劑、煙霧劑等皆可經由呼吸進入人體,尤其在通氣不良場所使用更易發生。由呼吸進入之殺蟲劑主要危害肺部。一般而言,人體胸腔百分之八十為肺所佔據,肺部約有十五公升之容量,呼吸面積約七十至八十平方公尺; 而幾秒鐘之呼吸即可使殺蟲劑進入肺部且接觸肺囊表面。經口或鼻吸入殺蟲劑之第一個反應是黏膜局部刺激或發炎,此為人體對外來物之自然反應。大部分之殺蟲劑 顆粒可由鼻腔濾出,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零點二五至六微米粒徑的粒子,在到達肺部前可留在呼吸管壁,這些顆粒可經由呼吸管上皮脂細胞的纖毛連動以咳嗽的方法排 出,其它更小的粒子則有可能進入肺囊。

    家庭用殺蟲劑中,殺爬蟲類 (如殺蟑螂劑) 噴霧劑之粒子較大,吸入之數量較少,殺飛蟲之噴霧粒子則較小,吸入之可能性較大。噴霧粒子的大小主要係受噴霧罐內壓之影響。一般常用噴霧劑之內壓為4.2kg/cm2,平均粒徑十五至二十微米 (五至六十微米範圍)。據國外實驗資料顯示,噴射後噴霧粒子的分布狀況為: 天花板附近多為三點五至六微米粒徑之粒子,床面附近一米處為七至十二微米粒子,床上則多為十微米粒徑之粒子覆蓋。噴後十五分鐘左右,空氣中仍可採到百分之五十浮游粒子。

    吸入藥劑之危險程度,又因下列因素而有不同: ?空氣中藥劑的濃度,?藥劑在人體組織及血液中的濃度,?人體暴露在藥劑中的時間,?呼吸速率及?血液循環速率。有些人對家庭用殺蟲劑中最普遍的除蟲菊類有過敏的現象,常會引起哮喘、流淚、喉嚨刺激、咳嗽等症狀。有氣喘病或呼吸系統疾病者更明顯。

3.        經皮膚(dermal absorption: 人體皮膚有一保護膜,較肺或其它組織不敏感,但皮膚長久接觸殺蟲劑亦可經由皮脂腺及汗腺呼吸殺蟲劑進入體內。某些殺蟲劑中之溶劑及脂溶性物質可由此一途徑進入人體; 另外,經由擦傷或割傷之傷口進入又比單純接觸藥劑的方式為快。經由皮膚接觸而吸收藥劑的情形,亦受下列因素影響: ?藥粒分子大小及型式,?藥劑之溶解力,?藥劑濃度,?溶劑之本質,?溫度,?黏度及?潤濕表皮的程度。

    經由皮膚中毒的例子,通常在稀釋藥劑時或噴藥工作時穿著工作衣太久,長久污染皮膚的狀況下較易發生。家庭用殺蟲劑,若噴頭設計不良或損壞時,亦會污染手部皮膚。

六、家庭殺蟲劑之安全使用守則

    使用殺蟲劑時,應切實注意下列幾點:

1.        針對防治對象,正確選用藥劑 (殺飛蟲或殺爬蟲)

2.        購買前先閱讀標示是否有環保署核可之字號及有效期限。

3.        使用前務先閱讀說明,是否可在室內使用。

4.        使用噴霧劑時,避免噴向火焰。

5.        噴藥時避免吸煙。

6.        不宜在用餐時間噴藥,亦不可噴向人或食物。

7.        噴藥時碗盤﹑食物均需加蓋。

8.        儘可能買了就用,不可久藏。

9.        使用時需遠離小孩子、寵物(貓、狗、鳥等; 金魚的空氣幫浦須暫時關掉)。

10.    事先需瞭解解毒措施。

11.    蚊香使用時需遠離易燃品。

12.    用最小有效量(噴霧劑噴2-3/m3)即可。

13.    最好有防護措施(帶手套、口罩、工作衣)

14.    噴霧罐不宜放在浴室等亦潮之處以免生銹破損。

15.    不可任意撕毀標籤,以免緊急時延誤急救時機。

16.    不可將藥劑倒入其它容器使用,亦不可將舊瓶移作他用。

17.    如未發現蟲害,不必噴藥,亦即不須事先預防。

18.    使用噴霧劑或蚊香,應先關緊門窗,約三十分鐘後再打開通氣,不可進入。

19.    不可由小孩獨自使用殺蟲劑,以免發生意外。

 七、對廠商的幾點要求

1.  確實標示有效含量、效用、使用範圍、有效日期、注意事項、解毒方法及空罐處理法。

2.  以粗體字在標示上註明本品係有毒物質。

3.  確實使用規定之藥量(不可過量或不足),決不可為增加效果而增加藥量。

4.  儘量添加協力劑以減少使用殺蟲劑之劑量。

5.  不做誇大不實之廣告。

6.  廠商亦有義務在廣告時,同時強調藥劑之正確使用法 (如:噴蟑螂時只需在角落噴一公尺長帶狀區即可)

 八、結語¾¾殺蟲劑不是唯一方法

    家庭害蟲之產生,主要在於環境衛生的髒亂,若能加以整頓,清除孳生源,則蚊蠅不生,亦無需防治。此外,使用蚊帳,捕蚊燈、電蚊拍、黏蠅紙等方法,亦可安全 而有效地防治害蟲。切記,殺蟲劑不是萬靈丹,任何安全低毒的藥,對人體仍然是有害的,改善環境衛生的治本之道才是一勞永逸的方法。

 

九、參考文獻

 

陳錦生。1988。病媒防治技術管理員訓練講義。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。

陳錦生。1986。家庭用殺蟲劑的安全使用。環境保護由自己作起座談會專集104-109頁。台北市扶輪社出版。

Marer, P. J., M. L. Flint, and M. W. Stimmann. 1988. The safe and effective use of pesticides. 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, Statewide 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 Project, Division of Agricul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, Publication 3324, 387 pp.